2月11日,57岁的绥德人郝维珍走路时,不小心滑倒把左脚崴了,当时疼痛难忍,家人便把医院绥德分院。

  3月25日,郝维珍的儿子马飞轮告诉华商报记者,医院在给病人做了检查,拍了片后发现有三处骨折,需要进行手术。马飞轮说:“2月15日,医院通知我,说第二天就可手术了。但在手术前,又通知说我妈心脏房颤,要取消手术先进行调养。2月23日,医院通知要在24日手术。手术进行了4个小时,做手术的郝医生在结束后说我妈情况危险,要转到心血管内科。到了26日下午,我妈开始昏迷,意识模糊。当天晚上8点多,医院把我妈转入重症监护室抢救,称随时有生命危险。一直到3月12日晚上,医院称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出局的死亡记录上看到,郝维珍从入院到死亡的记录,和马飞轮的说法相同:“2月26日,(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并出现意识模糊。组织全院会诊并讨论,ICU主任医师郝东宁认为目前主要应考虑肺动脉栓塞。3月12日20时35分,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心率加快。经过积极抢救治疗,患者病情无明显好转,于20时40分,患者自主呼吸停止。”

脚崴能危及到生命吗

  郝维珍医治无效死亡后,悲医院提出质疑,一起看起来没有难度的脚骨折手术,怎么就要了命?

  马飞轮说:“当时做了手术后,医生曾说过,我妈情况危险,是因为骨折引起的血栓,说这种情况很容易形成。我觉得,医院在做手术前没有告知我危险性,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比如血管彩超。医院的护理记录单中写明进行一级护理,但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护士护理。”

  3月28日,医院绥德分院副院长张玉碧说:“关于这个病人的情况,我们和患者家属进行过沟通。一方面,医院对治疗过程进行了调查,一方面,我们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当记者询问调查结果是什么,张玉碧对此不愿回答。

  随后,华商报记者询问了医院医生李莉,她说:“血栓塞疾病是包括血栓形成和栓塞,可以发生在血液循环中任何一处心腔、动脉或者静脉。如果血液在某一局部凝固形成血凝块称为血栓形成;形成的血栓脱离原来的位置,并顺血流堵塞其他部位则称为栓塞,血栓栓塞老年人很常见。骨折一般不会直接致死。骨折后形成血栓,并沿下肢静脉流向下腔静脉,到右心房,右心室,再到肺动脉,造成血液供应障碍,气血交换不了,氧气进不来,二氧化碳出不去而导致病人死亡。”

  中南大学教授、主任法医师熊平博士说:“骨折造成血栓致死并不多见,及早预防,完全可以防止死亡发生。诸如首先要预防,给患者使用溶栓性药物,不能让患者长时间卧床,要挤压局部血管,进行适量活动和按摩,也可以使用血管超声检测早期血栓形成,遇到大血栓及时手术摘除。对于一级护理,也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人,护士每30分钟应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又帮助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助病人更换体位、擦澡、洗头、剪指(趾)甲等。如果是一级护理,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违反医疗操作规程。”

(文章来源:华商记者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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