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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有趣有料、资深保险人

最近保险圈最大的事,莫过于重疾险疾病定义修订了,面向社会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最迟反馈日期7月1日,过了没得反馈,直接出终稿。

目前我国持有有效重疾险保单的消费者已经超过1亿人次,今后重疾险将会是每个家庭的必需品。

重疾修订关乎我们切身利益,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什么要改?

我们现在用的是年发布的《使用规范》,经历了13年实践,听取各方的呼声进行修改。主要听取谁的呼声: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参考什么?理赔数据、纠纷案件、国外规范等等。

所以,这次的修订没有说是完全有利于消费者的,因为要考虑保险公司的利益,双赢才能持久。

主要改了什么?

一、新增3种重疾和3种轻症:

3种重疾分别为: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由25种变成28种重疾。

3种轻症分别为:轻度恶性肿瘤、轻度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翠珊Karen解读:

这3种重疾并不常见,对于消费者而言益处不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也没损失。

从监管层面增加了轻症概念,就是必须要有3种轻症,最高赔付不超过30%基本保额。

那我们具体看看这三种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把现在的恶性肿瘤分两种,一种是严重恶性肿瘤,一种是轻度恶性肿瘤(不含原位癌)。

标黄的本来属于重疾,先被踢到了轻症的轻度恶性肿瘤,最高只能赔付30%,买了万保额,最多只能赔付30万了。

轻度急性心肌梗、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本来就是许多保险公司的轻症,最高可以赔付45%;而且有些公司还把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放入中症里面,可以赔付60%。

现在都只能赔付30%。

这三种轻症是很高发的。

实际上大多数保险公司本来都有这三种“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是按照重疾赔付%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按照中症赔付60%

轻度急性心肌梗按照轻症赔付45%

新规定要求不能超过30%,实际上是降低了赔付比例。

当然像一些公司(大家最常听到的)年设计轻症是不包含轻度急性心肌梗、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两项的,直接是提高了理赔的门槛,所以新规硬性要求有,这项是对于一些“鸡贼公司”的监管。

二、25种的重疾条款——重新修订了部分:

一些更严格、一些更宽松、一些就更明确。

看下图,吐血整理,转载请说明出处(明亚古翠珊团队)

25种重疾里面,18种重新定义,12种没做修改。

那专门拎出占重疾理赔90%以上的三个疾病分析一下: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

1、恶性肿瘤——重要指数5颗星

占所有重疾理赔80%以上,意思就是说10个重疾里面,8个是恶性肿瘤,俗称癌症。包括所有器官癌症和血癌(白血病)等等。

如此大佬级的重疾,新规究竟怎么定义呢?

定义还是原来的定义: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可是!

——以下不再属于恶性肿瘤:

1)TNM分期为1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2)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低度恶性潜能,潜在帝都恶性肿瘤等;

3)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

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看看下表,理赔恶性肿瘤的有一半以上都是甲状腺癌。

还记得上面的数据吗,重疾里面有80%是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里面有50%理赔甲状腺癌的。

如果把甲状腺癌剔除重疾,相当于保险公司直接降低了40%的重疾理赔率!

为什么剔除甲状腺癌呢?

原因是甲状腺实在太容易理赔,保险公司压力实在太大了,而罹患了这种“喜癌”的客户,却因病致富了,甲状腺癌社保报销完之后只需要自付几千到两万不等,而买了万重疾险保额,得到了万的巨款!

除了剔除甲状腺癌,还有交界癌、潜在的低度恶性肿瘤也被踢走了。

对于恶性肿直接降低了40%的重疾理赔率!

恶性肿瘤这一项是严格了许多许多!

2、急性心肌梗塞——重要指数4颗星

占所有重疾理赔6%左右。这个也是严格了许多!现在的条款,只要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一般升高7/8倍,理赔专员就会理赔,现在写入条款的规定“钙蛋白升高15倍/肌酸激酶同工酶升高2倍”。

即使理赔专员想赔给你,也没法做到,而且心肌梗塞对于男性来说,实在是太高发了。

高发的甲状腺癌变成了轻症,心肌梗塞又收紧,男性朋友doublekill。

3、脑中风后遗症——重要指数3颗星

占所有重疾理赔3%左右。脑中风的诊断需要有影像学检查报告证实,而且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明确为“肢体肌力2级及以下”,实务更好操作。更明确了!

画外音: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其实出于弱势地位,根据条款理赔,当案件有点模糊,理赔人员尽量往可理赔方向靠,毕竟一个银保监投诉会给理赔人员带来无尽的烦恼。

现在更明确了,赔不赔,看条款就能判定出来,纠纷少了,保险公司理赔更加高效了。

所以,我们团队的核保老师一看到新规,他是开心的,指引清晰好操作。

三、其他。

1.新规里面没有把原位癌纳入轻症行列,这是消费者关心问题之一。

负责人还专门解释到,在深入研究并参考了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均对原位癌作了除外)后,此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

但是,各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定制,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可是问题出现了,轻度恶性肿瘤被放到了轻症,更加轻微的原位癌也被列入轻症,同样赔付30%,好像有点长辈和晚辈坐一张凳子的感觉。

有可能降低保额设置一款“轻轻症”,总之,假如没了原位癌,对女性朋友来说真的很不利。

因为原位癌理赔最多是乳腺原位癌,其次是宫颈癌,加上甲状腺变成轻症,那理赔率也是直线下降。

2.同时还更新了机制,改为动态评估机制,5年评估一次。

这就意味着不合理或者不符合现实的地方,可以5年重新评估和修改一次,更加灵活了。

个人总结,新规好还是不好呢?

新规的目的是根据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理赔更科学。回到最开始,这里面有三个人,消费者、保险公司和国家。

而新规是国家制定出来的,所以它是希望三赢:

消费者可以因为买了保险生活变得更安心,不被意外和疾病改变生活,降低生活质量;

保险公司在提供价值的同时,获得盈利;

国家希望商业保险可以缓解了医保压力,民生得到稳定,劳动力都可以健康,继续为国处理;

恶性肿瘤重新定义——踢出甲状腺癌

1、对保险公司而言,是超级大的好处。

随着检查仪器变得更精细,人们体检意识上升,甲状腺癌赔付给保险公司带来沉重的压力。

韩国一度因为甲状腺癌理赔太多,导致重疾险全国下架,直到把甲状腺癌踢出重疾,才开始重新销售重疾险。

举个例子:

假如20岁的A女士,买了万的重疾险,每年保费2万,交20年,保障终身。

第二年体检,发现甲状腺癌,及时治疗,治疗费用1万元。

她可以得到万的重疾理赔,并且豁免余下38万的保费,重疾险保障继续有效。

相当于保险公司收了2万的保费,给了万出去,而且还要保障A女士的未来,假如患了轻症/中症/重疾,还需要理赔。

如今,剔除了,直接降低了40%的理赔率。

保险公司压力小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2、对于消费者而言,新规之后购买的重疾险的话,甲状腺癌只能理赔轻症,最多30%基本保额。

虽然说甲状腺癌是“最善良的癌症”,可是因为切除了甲状腺,丧失了甲状腺功能,需要终身服药物替代甲状腺功能,后续的药物和康复也是一笔费用。

如果想甲状腺癌理赔更多,建议新规出台前配置重疾险。

轻症赔付比例不得高于30%

轻度急性心肌梗、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是新增的必需轻症。

原本,部分公司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纳入中症,可赔付60%基本保额。

轻度急性心肌梗纳入轻症,可赔付45%基本保额。

现在统一为不得高于30%,也是降低理赔的额度。

如果想这两项理赔得更多,建议新规出台前配置重疾险。

话外音:

这里实际上透露了银保监会的意思,让一些条款极致的公司收敛一点,条款不能太好,给“老六家”一点面子。

可是,也同时提醒“老六家”,条款不能太鸡贼,要跟上市场的脚步。

为什么?因为近年来,一些抢占市场的公司出台的产品,一个比一个让人跌破眼镜,你轻症赔30%,那我赔45%,价格还便宜,这样子去PK,受益的是消费者。

而一些“大牌”保险公司,轻症我也跟潮流有,可是不包含“轻度急性心肌梗、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个不就让“轻症”等于鸡肋吗?而且长期只赔付20%,不管市场怎么diss——

我牌子大,广告多,依旧不愁销量。

最后,无论新规什么时候出,以及终稿如何,保险早买早安心,而且更多的是,当我们身体出现了状况,有可能买不到保险了。

我有个客户,很年轻,才25岁,拿着体检报告投保,一共投保了5家公司,两家拒保,两家除外,终于有一家标体承保。

如果没有留下记录,就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

如果留下记录,有可能反转到:

保险公司选我们,哪家收,就买哪家,不存在性价比一说了。

及时拥有保障,比什么都重要。

PS.该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年7月1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jbgs

iachina.cn;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7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我依旧是你身边专业靠谱的保险经纪人,翠珊Karen~

THE

END

古翠珊Karen,暨南大学毕业,29岁从国企辞职,全职投入保险经纪行业。

她,不为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代言,向你展示真实的保险知识。

她,客观、中立、有温度,希望打破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

她,与几十家保险公司合作,产品丰富,可以量身定制方案。

而你,是一切需求的出发点,真正解决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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