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是美丽克东小美

相同的城市

不同的你~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

为减轻参保居民中特殊慢性病患者的诊疗负担,进一步加大医保扶贫的政策惠民力度,根据市医保局《关于申报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有关事宜的通知》(齐医险发〔〕5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参保居民中特殊慢性病患者统一进行鉴定,并负担特殊慢性病门诊环节的部分医疗费用。现将申报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特殊慢性病病种

(一)城乡居民普通参保人员(11种)

①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②各种恶性肿瘤③大器官移植术后④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⑤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⑥糖尿病合并症⑦肝硬化(失代偿期)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⑨系统性红斑狼疮⑩尿毒症11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育精神障碍)。

普通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自付比例及门诊年最高结算限额

序号

病种名称

年最高支付限额(含自付比例)(元)

报销比例(乙类药品先自付15%)

1

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

70%

2

各种恶性肿瘤

60%

3

大器官移植术后

80%

4

大血管搭桥术后

(一年内实施手术的)

60%

5

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一年内实施手术的)

60%

6

糖尿病合并症

60%

7

肝硬化(失代偿期)

60%

8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60%

9

系统性红斑狼疮

60%

10

尿毒症

60%

11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

%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种)

在普通参保人员11种特殊慢性病的基础上,我县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增加9种特殊慢性病,共计20种,其门诊报销待遇由我县设立的慢性病救助基金予以支付:

①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②各种恶性肿瘤③大器官移植术后④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⑤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⑥糖尿病合并症⑦肝硬化(失代偿期)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⑨系统性红斑狼疮⑩尿毒症?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育精神障碍)?高血压(3级)?肺心病(哮喘)?风湿类风湿?帕金森氏病?心肌病?肾病综合征?甲亢或甲减?糖尿病?精神系统疾病。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①至?种特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在普通参保人员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自付比例及门诊年最高结算限额(表一)

序号

病种名称

年最高支付限额(含自付比例)(元)

报销比例(60岁以上的低于70%的按70%)

1

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

70%

2

各种恶性肿瘤

65%

3

大器官移植术后

80%

4

大血管搭桥术后

(一年内实施手术的)

65%

5

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

65%

6

糖尿病合并症

65%

7

肝硬化(失代偿期)

65%

8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65%

9

系统性红斑狼疮

65%

10

尿毒症

65%

11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

0

%

2.我县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的9种特殊慢性病,单独确定待遇支付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门诊年最高结算限额(表二)

序号

病种名称

年最高支付限额(元)

12

高血压(3级)

13

肺心病(哮喘)

14

风湿类风湿

15

帕金森氏病

16

心肌病

17

肾病综合征

18

甲亢或甲减

19

糖尿病

20

精神系统疾病

0

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结束后,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殊慢性病待遇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再行确定。

二、鉴定的范围对象

克东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均属于特殊慢性病鉴定的申报范围。对于按照规定属于随时申报和鉴定疾病病种的普通参保人员,必须在申报前按照当前的缴费政策缴足元后方可参与鉴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须个人补缴);对于按照规定属于每年度集中申报和鉴定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当年鉴定合格的,在缴纳下年度参保费用之后,方可享受到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

(一)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是指在实施手术一年内需要服用抗凝药物的病人,可随时到县医保局申报鉴定,鉴定次月起享受待遇,待遇期为12个月。

(二)大器官移植术后是指在实施肝、肾、心脏、肺等大器官移植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的病人,可随时到县医保局申报鉴定,鉴定次月起享受待遇。

(三)大血管搭桥术后是指在实施手术后一年内仍需要服用抗凝药物的病人,可随时到县医保局申报鉴定,鉴定次月起享受待遇,待遇期为12个月。

(四)各种恶性肿瘤是指在患病后需服用药物治疗的病人,如果参保人员是在本年度鉴定工作结束后确诊患病或待遇终止后病情变化的,可随时到县医保局申报鉴定,鉴定次月起享受待遇,待遇期为3年。

(五)对于以前未经过特殊慢性病鉴定的新发病患者,或者既往鉴定不合格,但目前病情变化已经达到了本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参保人员,本次鉴定可申报所患特殊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除外)的相应病种。

(六)年鉴定合格的各种恶性肿瘤、大器官移植术后、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大血管搭桥术后病种本次不再重新组织鉴定,下一年度可继续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直至待遇期满为止。

(七)以前享受新农合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重新选择申报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对应疾病的病种或更改疾病病种,按本年度的相关规定申报和鉴定。所申报的疾病病种经鉴定合格后,享受新的待遇,原来的新农合慢性病待遇随之终止。

(八)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是指通过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定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收集分析系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次鉴定以县卫计局提供的患者名单为准,个人不需要再行申报鉴定。

三、鉴定申报的时限及地点

(一)申报和鉴定时间

申报时间:年10月27日起至年11月5日止。超过申报时限,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组织鉴定时间:年11月7日起至年11月20日止。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报和鉴定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

(二)申报和鉴定地点

申报地点:

1.城乡普通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及相应证明疾病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带足相医院开展申报。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及相应证明疾病所需材料(不须个人缴费,详见附件3),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医保局窗口开展申报。

鉴定地点:

1.城乡普医院鉴定。

2.农村建档立卡医院鉴定。

以乡(镇)为单位,由各乡(镇)政府组织辖区内申报特殊慢性病鉴定的参保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医院进行鉴定。

四、收费标准

(一)为了保证慢性病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要求参加鉴定人员至少由三名专家共同对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会诊并出具鉴定结论。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全省统一归并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黑价联字〔〕号)规定,每位参加鉴定的人员均须缴纳60元的鉴定会诊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须个人缴费)。

(二)鉴定过程中,若需施行相关辅助检查,请自费承担:

1.糖尿病:根据鉴定需要查尿分析、肌电图、眼底照相等项。

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根据鉴定需要复查头部CT等项。

3.各种恶性肿瘤:根据鉴定需要复查头部或体部CT及彩超等项。

4.肝硬化必检项目:肝功、彩超等项。

5.尿毒症必检项目:肾功、彩超等项。

6.大器官移植术后必检项目:彩超等项。

7.儿童白血病、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血管搭桥术后、系统性红斑狼疮,根据鉴定过程实际需要而定。

8.肾病综合征必检项目:肾功等项。

9.甲亢或甲减必检项目:甲功、彩超等项。

10.心肌病必检项目:心电图、超声等项目。

11.肺心病必检项目:心电图、X线检查等项目。

12.其他辅助检查项目,根据鉴定过程实际需要而定。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收鉴定和检查费,由此产生的鉴定会诊费用统一由县财政筹资支付。

五、表格下载和填写

申报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应详细填写《申请表》和《鉴定表》(普通参保人员附件5和附件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附件7和附件8),相关表格需要到克东县政府网站(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khgq.com/zcmbyy/1073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