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关系,本来复杂又微妙。如果处得好,彼此照应关爱,能比亲戚关系还近。如果处不好,那真是抬头即仇人,低头就骂街,双方都彼此看对方不顺眼,日子过得一定闹心。甚至为此闹出人命官司的也不少见。
在辽宁海城,就发生过一起邻里纠纷导致身亡的悲剧。60多岁的老太太葛兰(化名)和邻居刘艳春(化名)两口子因为楼前一块空地的归属吵了起来,双方互相对骂。谁知这口舌之争竟然导致葛兰动了真火,晕倒猝死。后经鉴定,葛兰患有严重心脏病,吵架导致情绪激动是死亡主因。之后葛兰的丈夫和子女将刘艳春夫妻俩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22万余元。那么,法院最终如何判决这起诉讼案件?经过审理,刘艳春夫妻被判赔偿8万余元。我们一起来回顾下这起案件的原委细节,希望能以案说法,警醒世人。
60多岁的老太葛兰,家住辽宁海城市。葛兰和40多岁的刘艳春夫妻俩住上下楼。本是邻居的两家人却为了一块楼前空地的归属,闹得很不愉快。
原来,这块空地位于两家人住的居民楼前。葛兰认为,这块地是自己家承包的,在空地上栽种了豆角等农作物。而刘艳春一家则认为,这块空地是公共土地,个人无权占用,而且也影响了刘家人的通行。矛盾越积累越深,最终爆发了。
年6月25日晚上,刘艳春外出买东西,再次经过这片空地,因为道路被葛兰栽种的豆角和搭建的架子阻挡,于是他开始骂了起来。谁知此时葛兰正好在家门口听到,双方立即吵架,相互对骂。
骂人的内容自然听起来不顺耳。刘艳春的老婆也冲出来帮忙。此时葛兰在吵架中已经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之后刘艳春吵得兴起,更是直接将豆角架子和秧苗全部拔掉。看到这一幕,葛兰当场被气得晕倒了。
见到对手被气晕,刘艳春夫妻俩“胜利而归”。而葛兰则被家人紧急送医抢救。但不幸的是,她经过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葛兰之死和吵架有没有关系呢?年9月7日辽宁省临床病理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根据尸检所见及相关鉴定材料,葛兰系因患严重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继发急性心肌梗死,致心源性猝死。与人争吵及乙醇中毒均系猝死的诱因。后来经过再次鉴定,认定此次纠纷事件所致的情绪激动等是导致葛兰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
事发后葛兰的家属认为,是刘艳春夫妻俩骂死了老太太,于是报警要求严惩。警方也介入了调查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起诉。但是检察机关认为,这是相互对骂导致的悲剧,不属于犯罪,因此不予起诉。
见追究刑事责任不成。葛兰家人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们向法院起诉了刘艳春两口子,索赔22万余元。对此法院审理认为,葛兰之死,刘艳春夫妻均有过错,毕竟是他们与葛兰的纠纷导致了心脏病发作。因此在年12月作出最终判决:刘艳春夫妻赔偿葛兰家属8.7万余元。
其实在城市不断扩展,不少农民洗脚上楼的过程中,这样的“抢地”纠纷并不少见。这证明一些人在身体上搬进了楼房,精神上仍然留在农村。为了一小块土地就能邻里反目甚至大打出手,最终导致人命悲剧,实在是令人唏嘘。
此案留给我们的教训很多,邻里相处应该如何有礼有节,彼此尊重,是当今社会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希望大家都能牢记“三尺巷”的佳话:让他三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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